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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湖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2022年湖州市政府质量奖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和评委会审查表决,确定了12家初选授奖组织;同时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和评委会审查表决,确定了10家复评组织,现予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湖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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