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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度绿色低碳领域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助力实现国家“双碳”目标,全面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加快绿色低碳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根据各类标准立项程序,现公开征集绿色低碳领域标准项目建议。 一、申报依据 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应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516号)《关于印发<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的通知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的重点领域,团体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 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2019〕1号)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重点 本次标准立项建议征集需紧密围绕各标委会、专委会和分会专业范围(附件1),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突出精简整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点围绕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绿色发展等领域。 (二)强制性国家标准突出重点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以及重点行业能耗限额等。 (三)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突出强标配套,公益性、系统性以及跨行业、跨领域等方法类、管理类的绿色低碳基础共性标准。 (四)团体标准重点突出绿色低碳技术、效果、产品、设备和系统等体现市场化需求的标准,以及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的要求,突出标准先进性,发挥引领作用的“领跑者”标准。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外文版和团体标准。 (二)申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需填报《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2),提交标准草案,申报强制性国家标准还需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附件3)。项目建议书各栏目内容应完整、详实;标准草案应明确主要章节,并起草各章节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申报书应从标准项目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研究内容、国内外情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阐述,并分析标准可能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及标准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等。 申报团体标准,需填报《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2),提交标准草案。项目建议书各栏目内容应完整、详实;标准草案应明确主要章节,并起草各章节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领跑者”标准为具有领先水平的绿色低碳领域技术、设备、产品和服务等形成的标准,并要简单说明与国际先进水平的比对情况。 (三)制定标准应加大预研和前期工作,加强起草过程管理,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原则上不超过16个月,其他标准项目完成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2个月。不能在预定周期完成的项目,建议先期预研,完善标准草案后再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将申报材料(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2年4月30日前根据申报标准类别和领域分别报送至各标委会、专委会及分会秘书处,由各归口单位按相关管理要求组织开展立项评估。 (一)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联系人:张巳男 电话:010-58811633 邮箱:zhangsn@cnis.ac.cn (二)团体标准项目 团体标准项目申报材料按各归口单位不同侧重专业范围分别报送至: 中国节能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曲军 电话18601018660 邮箱:q18611255011@163.com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标准化研究分会 联系人:冯英顺 电话:13121261188 邮箱:fengyingshun@cste.org.cn 附件: 1、各归口单位2022年标准征集重点范围 2、标准项目建议书 3、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太阳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能量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节能协会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