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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Policy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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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国发〔2015〕13号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2001年成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强化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在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标准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0万项,覆盖一二三产

  • 质量发展纲要

    (2011-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质量发展的基础与环境  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既是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劳动者素质等因素的集成,又是法治环境、文化教育、诚信建设等方面的综合反映。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新中国成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

  • 关于扶持“浙江制造”品牌发展的意见

    各市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保监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0号),优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环境,经研究,提出以下政策意见:一、加大对“浙江制造”品牌培育的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商务促进等专项资金在安排市县资金时,对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适当予以倾斜。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浙江制造”品牌企业,纳入“三名”培育工程试点。(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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